《暧昧》男人版

天气慢慢的转凉,转眼间,又到了秋天,不知道是哪片叶子最先从母体上跌落,树梢却在这一片又一片的黄叶离开后,变得光裸了起来。秋雨总是下得不很大,却总是缠缠绵绵的,雨滴和雨滴相互暧昧的碰触,撒在宽敞的街道上,使那些伞和伞下的故事在秋雨中变得很迷离……
  
  在我的记忆中,好像也曾有过一个关于伞的故事,但故事的梗概大抵都已经忘记了,只有一些关于细节的东西,还在脑子里不时的反复的回旋着。记忆其实是一种很怪的东西,有时候,你想要记住的东西,都会很快的忘却,而你不想记住的东西却总是在你的脑海中与你纠缠。
  
  在我生命之中已经走过的这些年里,总是与孤独有关。前二十年,是别人主宰的离别与伤害,而以后的这些年就是自己选择的漠然和决绝。
  
  忘记了是谁曾经说过:一个人在童年时做过的游戏,可以反应出他长大以后的命运。以前我并不太相信这种说法,但时值今日在我找寻记忆的时候,我却惊奇的发现,原来自己的命运在童年的游戏中真的有迹可寻。
  
  很小时候父母就已经离开了我去异地做生意,我是被爷爷养大的,那个沉默而慈祥的老人教会了我很多知识,在他身边,我甚至从十岁时就已经开始读《诗经》了,他给了我一身的学识,却始终没有教过我应该如何与人相处。仿佛从有记忆开始,我就学会了一个人游戏,一个人独处。那时候我最常玩的一种游戏,是把一个玻璃弹珠加热再加热,然后在它热到极至的时候,再把它丢进一个冷水盆中,等到拿出来的时候,它的球体内部会变得如万花筒般的景象,只是它除了维持着表面的完整外,它的内心都已经碎了,而它本身也已经失去了游戏的价值,只能作为观赏用了,因为它再也经不起哪怕是轻轻的碰撞了。
  
  第一次读懂悲伤的含意是在我十六岁的那年的冬天,在一夜大雪过后的那个清晨里,爷爷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在那以前曾经读过一篇散文,散文的名字叫做《死神的足迹》。爷爷离开后,我曾经疯狂的在外面的雪地里找寻着那所谓的死神的足迹,想要知道他把我的爷爷带去了哪里,想知道那个叫做天堂的地方是否真的存在。可是雪地中一片凌乱,大大小小的足迹错综复杂,根本就分辨不出哪个才是带走爷爷的死神,我走了好多的方向,走了很远,直到雪地只有我一个人的足迹。我不止一次的跌倒,不止一次的想哭,但我没有,我只是咬着下唇,沉默,再沉默。
  
  慢慢的,我长大了,我逐渐得自己悟出来一个道理,那就是:命运这东西,你越是寄于希望,他就越让你失望,你越是在意的东西,越是得不到。只可惜,当我悟出这个道理时,我的生命已经是一片狼藉了。
  
  青春里曾经有过一段快乐的日子,曾经认真的以为那个叫菲菲的女孩会是我的永恒,曾经认真的以为自己已经捉住了幸福,但是……
  菲菲是一个很时尚的女孩子,喜欢穿红色的衣服;喜欢坐在明亮的屋子里面喝咖啡;喜欢看村上春树的小说。在菲菲离开我多年以后的今天,我仿佛已经忘记了她的具体模样,但奇怪的是我居然还能清晰的记起她的喜好。
  
  有些东西,是你终其一生也都无法忘却的,那种感觉,也许就是常被人家说起过的刻骨铭心。
  
  在我与菲菲分开以后的几年里,在网络里,遇到了一个与我同样的,在宿命中挣扎的女孩子,我淡淡的在她流离脚步中想起自己,才有些明白了,原来自己也是渴望流离的,虽然我是一个瘸子。
  与菲菲之间的那段感情是我的初恋,像所有关于青春的恋情一样,我们痴迷,我们沉醉,而且,也曾经有过关于生生世世的承诺。有些承诺,注定会是一根刺,一道疤,在你心中最柔软的地方长出,想起时,会隐忍的疼痛。
  
  悲剧发生的那天同样是在一个冬日的雪后,夜了,路面很滑,北方的冬季总会是这样。一切都与往常一样,我骑着自己心爱的摩托车,去接正在上夜大的菲菲放学。我在心中泛着温柔与甜蜜,想着今晚也许应该带她去吃一顿麻辣火锅。我喜欢在嘴巴被辣得麻麻的时候和她旁若无人接吻。
  
  当那辆超载的卡车把我撞倒后,至少有十秒钟的时间里我是清醒的,我能听到自己的右腿被自己那辆很酷的宝贝摩托车压得骨头折断的声音,低下头去,我看到了血,血和雪混在了一起,鲜艳而又冰冷,再后来,我就昏了过去……
  
  多年后我在网络中写到:没有什么会是永恒不变的,除了伤痛过后的疤痕。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医院里了,我在恍惚中听到了父母彼此的埋怨和妹妹低声的哭泣,我就已经知道他们都从外地回来了。对于亲情,我向来都因距离而淡漠,后来我又悟出了一个道理来,那就是:越深的爱,就越是淡漠。
  
  在医院里,我过完了那年的圣诞,新年,还有情人节,我以为我可以等到菲菲焦急而心疼的目光,但是没有。后来通过别人我才得知,原来这个不算太大的小城里好多的人在当晚就都已经知道了那场车祸,更有好事者肆意的,不遗余力的宣扬其惨烈程度,当这些传言传到菲菲的耳朵里时,我已经是个下半身瘫痪的废物了。其实无论菲菲是由于什么原因或是什么理由没有来看我,我都不怪她,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因为毕竟我曾经那么深,那么真的爱过她,这就够了。从那一天起,我又懂得了什么才叫做永恒,原来只有记忆才是真正永恒的。
  
  我又开始沉默了,像爷爷去世的那天一样的沉默。
  
  那段记忆,那些承诺,仿佛只能用沉默才能诠释。
  
  繁琐而又疲惫的康复治疗,压抑而又心痛的医院生活,我只能说,我在活着。
  
  我常常在心中对自己说:既然老天都没让你死,那你就活着吧。
  
  情人节的那天夜里,我静静的坐在病房的窗子前。我没有看窗外的街,我知道那里又会是一些有关于爱情的喧嚣,那些故事都已经与我无关了。我只是在晚上的时候在这个城市寂静的时候,去看天空中那轮月亮,它冷清着,它沉默着,它消瘦着,那一刻,我能感觉得到,它也在看着我,它把它的灵魂放进了我的身体,让我感受着它的孤单,于是,我的心空灵了起来。
  
  “有人送了你一束红玫瑰。”那个大眼睛的实习小护士走进来后,笑得很甜的走向我,把一束红玫瑰交给了我。
  
  我抬着头,用那种疑惑的眼神看着她。
  
  “嗯——是,是一个穿着红呢子大衣的女孩子送过来的,她,她长得很漂亮呢,她说还有事先走了。”小护士脸红了,看起来她真的不大会撒谎。 其实我最喜欢的花是向日葵,菲菲知道,而且我也曾经跟菲菲说过,永远不要让我们的爱情中有红玫瑰的出现,一株植物能真的代表爱情吗?看着小护士塞在我手中的红玫瑰,我的心里酸酸的。
  
  “谢谢你。”长时间的沉默,让我的声音有些沙哑了。
  
  “哦,不用谢的,举手之劳嘛。”她看着我说话,笑了,两边嘴角处有两个浅浅的酒窝。
  
  “我是说谢谢你为了我而说谎,其实面对玫瑰的我们都不应该说谎,因为毕竟前人给这种植物赋予了太多的意义。”我把花又交还给了她,看着她的脸越来越红衬着玫瑰淹没了我心内的酸楚。
  
  “你叫什么名字?”我把脸又转向了窗外。
  
  “我叫周筱。”她的声音很轻,和着她的笑脸,给人感觉很温暖。
  
  还有三天就要过春节时,我出院了,这一整个冬天里仿佛我的世界中只有白色,白色的雪,白色的墙壁,白色的衣服,那是一种让我几近窒息的颜色。
  
  脚还没有完全好,我已经听医生说过了,就算我恢复到了最好的一种状态,脚也不可能像以前一样了,我明白那意味着什么,不过,这对于我心上的伤疤来说,其实根本就算不上什么。
  
  不能死,就活着吧。
  
  春节来临的那天,我拄着双拐走了好多家的商场和店子,我想给菲菲买一样礼物,作为我们那段爱情的见证。我在医院里想起,跟菲菲谈了近三年的恋爱,我还没有正式的送过什么像样的礼物给她呢。
  
  那是一个透明的水晶杯子,有棱角的壁,琥珀颜色,其它的杯子都是成双或是成套的摆在柜台里,只有它是单一的,显得很寂寞,也很高贵。我几乎毫不犹豫的把它买了下来,为什么会那么喜欢它,我不知道。
  
  我亲手用那种红色玻璃纸给杯子打了一个很漂亮的包装,然后在一个路口的电话亭给菲菲打了传呼,想约一下她。
  
  我刚刚打完传呼不到两分钟,就看到一个红衣的女孩子向着电话亭跑了过来,是菲菲,我那么贪婪的看着她跑向我,一步,两步,但当她看到站在电话亭外的我拄着双拐时,突然停住了。
  
  “菲菲,我出院了。”我想我当时有些激动。
  
  “对不起,我有事儿,我要先走了。”她转身就要走。
  
  “菲菲,你站住。”我大声的喊着她。
  
  “我们已经结束了。”她背对着我说。
  
  “我知道,你不去医院看我,其实我就已经知道了。我不怨你,我也不会再纠缠你,我只想送你一样分手的礼物,希望你能记住我。”我的心怎么就那么的疼?
  
  “算了,我想分手也不必要什么仪式了,保重。”菲菲说完叫了一辆车就坐了上去。
  
  我就这样站在雪地里,握着那个杯子看着出租车带走了我曾经最爱的人离我而去,良久,良久的站在那里。
  
  我看着雪在阳光下慢慢的融化掉,被人践踏后变成了脏兮兮的泥巴,有些事忽然了然了,这世界上哪有真正的纯洁啊?哪怕如雪!
  
  有些人,在我们生命中之所以难忘,并不是因为他(她)曾经给过我们多少爱或是多少伤害,而是会有多少关于他(她)的细节能够在我们的记忆中历久弥新。

我谢绝了父母想要把我带到北京他们那里去做疗养的提议,其实这倒并不是因为我不想跟他们在一起,而是我固执的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废物,我想证明我可以养活自己。但无论我怎么说,父母都以我身体不好为由,要为我找一个能够照顾我生活的护工。
  
  护工找来的那天,我躲进了屋子里,不想见到那个可能要与我一起生活很长一段时间的陌生人。我的心中,对陌生的人或事物总是处于一种戒备的状态。这种躲避显然是徒劳的,那个护工还是推开了门走进了我的屋子,她自己搬了个椅子坐在了我的对面,和我一起沉默着,她的眼睛大大的,牵动嘴角的时候,那两个浅浅的酒窝若隐若显,我认识她,就是那个在情人节里送我玫瑰花的实习小护士,我也还清楚的记得,她的名字叫周筱。
  
  周筱就这样子走进了我的生活,虽然更多的时候我一天也和她说不上几句话,但她还是细心的照顾着我的饮食起居还有我脚上的伤。
  父母临走的时候,给我留下了一笔钱,并且我拿出了我以前所有的积蓄,开起了一家超市,我没有给超市取名字,觉得名字只不过是一个标记性的东西,我的生命中失去了太多东西,而它们却都有名字。超市的地点开在了我和菲菲最后一次见面的那个十字街头的转角处,在一片喧闹中,显得很小,但我想这就够了,我没有父亲那种做大生意的气魄和野心,我只想有个地方能让我静静的呆着,用眼睛和感觉远远的面对离我很近的喧嚣。
  
  我每次去进货的时候,都会留意一下杯子,我喜欢杯子给我的感觉,特别是那种透明的,易碎的杯子,那么美丽,也那么脆弱,握在手中时,感觉很好。不停采买的结果就是我的那间小超市里有半面墙都摆满了杯子。
  
  孤独和寂寞使我开始大量的抽烟,也大量的喝酒,喜欢醉去的时候,一切都已变得朦胧的感觉,只要有月亮出现在天空的夜晚,我都不会开灯,会靠在窗前,静静的和月亮对视。然后,啤酒会像瀑布一样的从我的嘴流进我的胃,不是为了麻醉,只是一种宣泄。
  
  后来我开始接触电脑和网络,在虚拟的空间里四处的游走,看上面有人在笑,有人在哭,那是一种赤裸裸的,有关于人性的展示,因为彼此大多不存在能够让自己受伤的利害关系,所以交流起来也会放松下来。
  
  再然后,我开始在网络上写作,作品大多辛涩而压抑,写的都是心情。
  
  其实长久以来,我都知道周筱是有心事的,但我已经习惯了淡漠的与人相处,哪怕她离我很近,她不说,我也不问,这不能说我不关心她,只是那种关心仅止于朋友之间。
  
  “当寂寞,感伤,失落在我生命中重叠出现的时候,我便开始了我的行走,不断的流离,把自己搁置在路上,从此到彼,不能停歇。我们都身在一个迷局里,迷底是自己给的。”这是网络中那个叫流离蓝的女孩子跟我说过的话,她是在我网络中唯一的一个知已,不知道为什么,从与她初初相识的那天起,我就开始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我觉得我们的躯体里有着一个同样寂寞的灵魂,我们能够清楚的感知对方的内心。
  
  我喜欢叫她:蓝。
  
  生命是漫长的一个过程,我们都行走在通往死亡的路上,只是有些人懂得欣赏,有些人却刻意的漠视。 我没有告诉过蓝我喜欢收集杯子,但蓝却告诉我,她有着这样的一个爱好,我心中了然, 她一定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只是我们都不曾对对方说起。
  
  我的脚伤在周筱细心的照料下已经完全康复了,虽然这伤给我留下了永远不能平衡着走路的后遗症,但我还是要感谢它,因为肉体上的伤痛有些时候能够提醒我,我是真实存在的,而且我为这存在付出过极其高昂的代价。心里的伤口也在漫长的岁月变更中渐渐的愈合着,有些过往一点点的被新的回忆压得很深,只是,这伤也如我脚上的伤一样,有着终其一生都无法痊愈的后遗症。
  
  第一次跟周筱发脾气是一个冬日里的雪后,其实每当这种天气的时候,我的心中都会变得异常的焦躁,比平时更加的沉默,也比平时更加的敏感。那天周筱在帮我收拾店子的时候打破了一个杯子,那玻璃器皿翻转着砸向地面,发出一种其实清脆的声音,它的肢体瞬间中变得粉碎,我眼看着那些迸飞而起的碎片,心中仿佛被狠狠的划出了一道血痕。
  
  “对不起,对不起,我帮你把它扫起来。”周筱看着我越来越沉的脸色,慌张的说着,像一个受到了惊吓的小兔子一样。
  
  “不用你。”我忍不住内心的烦躁低吼了一声,一瘸一拐的走了过去,低下身来拾着地上的玻璃碎片。
  
  “我来帮你。”周筱蹲了下来,刚拾起一片,手却被划伤了,渗出了一排细密的血珠。
  
  “说过不用你了。”我大声的叫着。说不清是为什么,我的大脑在那一刻是如此的不争气,回忆起的都是一些伤感的,郁闷的过往。
  
  周筱靠在柜台边上一句话也不说,眼泪大滴大滴的从腮边划过。
  
  我静静的把它们一一的拾了起来,在收款台中找了个纸袋把这些碎片放了进去,然后拿出了一些药布,递给了周筱。
  
  我想周筱是不会懂我的,我并不对她发脾气,我在意的不是杯子,而是自己想起的一些过往,碰痛了自己脆弱的神精。其实不论多么完美的事物,都有它脆弱的一面,而且越是完美,也就越是脆弱。可当它们破碎后,又有谁会知道它们是曾经那么的完美过呢?
  当夜,我呆坐在靠在窗口的电脑前,不停的往杯中倒着酒,再把酒由杯里,倒到口中。月亮升起的时候,蓝上线了,我也已经醉了。
  
  
其实我每次开OICQ或是进IRC的时候都已经是醉后了,因为我只有在醉过以后才有倾诉和倾听的渴望,也只有在醉后,才会稍懈防备。
  
  “月,我想我又要走了。”IRC的信息栏里,流离蓝打出一行淡蓝色的字。
  
  “蓝,再次开始你的流浪,是什么使你欲罢不能?”在我的感觉中,流离蓝应该是个满面风尘的女子,因为从我认识她以来,她仿佛一直不停的在行走,她的文字,也在行走中产生,艳丽且凄美,她是在用实际行动带着心在行走,而我,却囚于一隅,只能在梦寐中流浪。
  
  “命中注定,与完美无缘,命中注定,我最爱的蓝色,只属于海和天边。” 恍惚中,我看到了一个猫一般的女子,在阳光下舔拭着自己的伤口。
  
  “月,我在这北方的冬季里,感觉到心的寒冷,找不到方式烘热,也许我只是在一路的逃避,而除此以外,我找不到更好的办法使自己忽略寒冷。” 那一刻,我似乎感到了流离蓝在心里的眼泪。
  
  “那就去南方吧,找个能够疼你,怜你的水乡男子,感受他的温柔。” 打这些字的时候我在想也许自己也是向往南方的,因为我也是那样的无力抵御这北方的冬季。
  
  “不想再爱了。”淡淡的蓝色字体像是蓝微微的叹息。
  
  “那么,你想要去哪里?”
  
  “不知道,也许我要的只是离开。”
  
  流离的名字在屏幕上消失了,只留下了大片的蓝色对话记录,蓝,这一抹在流离的世界中倔强的颜色。
  
  周筱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正在整理这一个月以来的账目,周筱说,她那边忙,所以今天不能过来了,让我今天记得打电话叫外卖吃,然后就急匆匆的挂上了电话。电话那边是嘈杂的声音,我明白,这样的嘈杂声在一所医院里意味着什么。
  
  每天都有人生来或是死去,但我知道更多的人在麻木的活着。
  
  在仿佛永远都没有黑夜的网络上,流离蓝对我说:“还有两个半小时,一列经过这个城市的火车就将把我带走了。”
  
  “到了那个能让你停下来的城市,在第一时间给我发E—MAIL。”不晓得为什么,我总是很关心这个着着忧郁色彩的女子,就像关心着另一个自己一样。
  
  “月,你知道吗?我今天摔碎了我所有的杯子,只保留了一个,因为我要用它来浸泡记忆……”
  
  流离蓝下线后,孤独袭来。
  
  网络上曾经有一位朋友发起过一个贴子,让大家都用一种动物来形容一下自己,在那篇贴子后的跟贴上,我把自己形容成为了狼,这倒不是因为我在耍帅或是矫情,而是我真的觉得自己像狼一样,渴望温暖的火光,却又只能远远的看着,怕被灼伤,身上的血是冷的,仿佛也就注定了孤独,孤独到痛时,只能拼命的对着月亮嚎叫,而这种嚎叫,是一种宣泄,也是一种倾述。
  
  CD里一个叫小刚的歌手在唱着一首叫《黄昏》的歌,曲中是那种淡淡的忧伤,我坐在暖气边听着听着,鼻子就酸了起来。当人们都在渴望黎明的时候,还有谁会在意那日落时萧索的黄昏呢?地平线像一把刀子一样,割伤了太阳,把天边染得血一样的红后,开始这天地就开始沉寂,默默的等待着黑夜。
  
  夜深的时候,我喝着啤酒,写了一篇名字为《流离蓝》的文章,直觉中我们之间会有些故事,一直都没有开始,却也看不到完结。上线的时候几近凌晨了,刚刚打开QQ,流离蓝那个头像就亮了起来。
  
  “当这冬夜把冰冷渗透到我的指尖时,我上线了,因为我感觉我的手指很寂寞,你呢?是否又把今夜的月亮泡在了酒杯里?”流离蓝发来消息。
  
  “不,我只是用一根线,把心拴在了月亮上,荡啊,荡着。” 酒精麻醉大脑的时候有一瞬,我是快乐的。
  
  “我不喜欢陌生的床单,但我却无法睡在地上,追寻的一些东西仿佛都很实际,但在得到的时候却又都觉得很虚幻。这冬夜干涩,冰冷,冗长得让人无法安然。我仿佛已经开始敌视完美,知道了有些东西在破碎之后就再也黏合不起来了。”流离蓝用她叹息的蓝色发来这样的信息。
  
  “感觉是一种很微妙的东西,有些失落或是痛楚袭来的时候,总会让你促不及防。又有多少时候,我们能够让自己处于一种绝对安然的状态之下呢?” 我感到了流离蓝的无奈,我自己又何常不是无奈着?
  
  
  冬日里的阳光如夏日中的阳光一样,明媚得那么灿烂,映着厚厚的雪地,看上去令人觉得刺目,寒风努力的撕扯着路人的衣服,伺机想把最后一丝温暖带走。
  
  周筱最喜欢的颜色是白色,而白色偏偏是我最讨厌的颜色,只是我从来都没有对她说过,哪怕是她每天都会穿着一身白色的衣服在我的身边晃来晃去。我始终认为白色代表了虚伪,伤病,寒冷,这些都是我所不愿见到和承受的。
  
  超市中没有顾客,周筱在看着一本有关于星座和占卜的书,我请来的那个年轻的服务员小美呆呆的望着雪地中玩耍的孩子们,眼中有快乐而向往的光。我坐在最靠近暖气的收款台里,默默的抽着烟,看着这房间中的一切,心中暗暗在想,哪些属于我,那些不属于我。
  
  “方燃,你是哪个星座的?”周筱看向我问。
  
  “4月23日。”我轻轻的挑了一下眉毛。
  
  “哦,对了,我都给忘了,这几年每年都想帮你过生日来着,可你总是在那天消失。”周筱悠悠的叹了口气。
  
  生日,那也许应该是个快乐的日子吧?至少在曾经。小的时候每到那一天,爷爷都会给我做一顿丰盛的饭菜。和菲菲在一起的时候,每到那天,她都会整天的陪我呆在一起。现在我已厌倦了那个仪式般的纪念日,所以现在每到那一天时,我都会坐着车,去附近的一个城市里找一家酒馆,一个人安静的坐下来喝些酒,那时候,我不想让任何人记起我,除了我自己。
  
  “你是AB血型,等我找一下AB血型的金牛座。”周筱认真的翻动着书,小美也凑到了周筱的身旁。
  
  “找到了,在这里,AB型-金牛座是属于可靠的一种。现实至上的金牛座,以其实在的性格配合AB型合理性的气质,所谓轻率、血气之勇等错误行为将不可能发生,是属于冷静沉着型。虽是现实至上主义者,但也有温暖多情的一面,是兼具有血有泪的温情主义者。因此,性格虽然稳定沉着,不易随便动摇,但也不是无情的冷血动物。”周筱大声的读着。
  
  我皱了皱眉头,没有说话。如果一个人看他星座和血型就真的能判断得出他性格的话,那谁都不会有心事和隐私了。